本報訊 (記者 趙輝) 為保障經濟穩定運行,市國土局成立了保障項目用地工作領導小組,把穩投資促發展作為當前保發展工作的首要任務,把握好、運用好各項政策規定,全力推進重點項目建設,集中精力做好服務保障工作。
保障中省市重點建設項目用地應保盡保。對農轉用和土地征收報件資料齊全的中省市重點項目,隨報隨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對選址難以調整的交通、能源、水利、民生工程等項目,及時依法修改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保障用地。
合理安排住宅用地供應規模。根據市場供求狀況,結合商品住房存量、未開工住宅用地總量等指標,確定住宅用地年度供應規模、布局和節奏。綜合運用多種供地方式,靈活確定地塊面積,組合不同用途和面積的地塊搭配供應。優先保障重點建設項目和重大民生工程的用地供應。
引導尚未開發的房地產用地轉型使用。對已供應而未建設的房地產用地,通過調整土地用途、規劃條件,轉型用于租賃型保障房、棚戶區改造以及國家支持的新興產業、養老產業、文化產業、體育產業等項目的開發建設。對按照新用途或新規劃條件開發建設的項目,重新辦理相關用地手續,核定相應的土地價款。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重新辦理劃撥用地手續。
落實土地出讓優惠政策。降低掛牌出讓門檻,對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原則上按照用地市場評估價的20%確定競買保證金,合同簽訂后1個月內必須繳納出讓金的50%,余款按合同約定可分期繳納,一年之內繳清。2015年1月1日之后已出讓、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的,按照規定程序與國土部門簽訂變更協議,實施分期繳納。
積極支持工業項目發展。按照國土部《全國工業用地出讓最低價標準》,確定我市工業用地出讓起始價(底價)。鼓勵用地單位在不改變用地主體、不重新開發建設等前提下,充分利用工業廠房、老校區用房、倉儲用房、傳統商業街等存量房產和土地資源興辦信息服務、研發設計、商務服務、文化旅游、動漫、創意等現代服務業,土地用途可暫不變更。農產品批發市場作為經營性商業用地,可以參照市場地價水平、所在區域基準地價和工業用地最低價標準等確定出讓底價。
優化項目審批規程。對工業、商服、住宅、旅游、娛樂等備案類項目,土地報批征收前不再進行建設用地預審??s短辦證時間,在必備資料齊全的情況下,辦理土地證時間由20個工作日縮短為5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