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背景下,政府不斷簡政放權,但大量中介附加的流程和費用,卻讓辦事的人更加頭痛。
近日,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清理規范行政審批中介服務的實施意見》(下簡稱《意見》),對評估、評審等中介服務機構進行嚴格清理、規范。
機關人員不得在中介兼職
《意見》要求:對政府部門行政審批涉及的中介服務事項進行全面清理。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部門規章和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有關行政許可條件要求規定的中介服務事項外,審批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請人委托中介服務機構開展服務,也不得要求申請人提供相關中介服務材料。
審批部門能夠通過征求相關部門意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解決以及申請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項,一律不得設定中介服務。現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一律不得轉為中介服務。
同時,我省對清理規范后保留為行政審批受理條件的中介服務事項,將實行清單管理。其中明確中介服務項目名稱、設置依據、服務時限、收費依據和收費標準。
對專業性強、市場暫時無力承接、短期內仍需由審批部門所屬(主管)單位開展的中介服務,審批部門必須明確過渡期限,提出改革方案。
同時,《意見》要求:政府機關工作人員一律不得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政府機關離退休人員在中介服務機構兼職(任職)的,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且不得領取報酬。
中介機構平等參與競爭
有的企業在審批中,被要求由某個機構提供專業的技術服務,對此,《意見》指出:審批部門在審批過程中委托開展的技術性服務活動,必須通過競爭方式選擇服務機構,服務費用一律由審批部門支付并納入部門預算。
同時,為了促進中介機構良性發展,《意見》提出,放寬中介服務機構準入條件。除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明確規定的資質資格許可外,其他各類中介服務機構資質資格審批一律取消;各級、各部門設定的區域性、行業性或部門間中介服務機構執業限制一律取消。嚴禁通過限額管理控制中介服務機構數量。各部門現有的限額管理規定一律取消。
另外,切斷中介服務利益關聯,堅決清除與政府部門捆綁的中介機構。行業協會商會類中介服務機構一律與審批部門脫鉤,平等參與中介服務市場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