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報記者 張愛麗
為了促進銷售,一些樓盤經常會使用“優質學區住房,讓孩子贏在起跑線”、“把家安在學校旁,家長省心,孩子安心”等廣告語。從2月1日起,這些廣告語將不能在售樓廣告中使用了。
近日,國家工商總局發布《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要求房地產廣告必須真實、合法、科學、準確,不得欺騙、誤導消費者,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該規定將于2月1日起執行。
售樓廣告禁與名校“捆綁”
《房地產廣告發布規定》第18條提出,從2月1日開始,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含有廣告主能夠為入住者辦理戶口、就業、升學等事項的承諾。此前,開發商宣傳樓盤,經常把樓盤與名校“捆綁銷售”。很多家長從孩子入學考慮,往往會以較高的價格購買名校附近的學區房。但現實生活中,不少家長常遭遇“偽學區房”——距離名校雖近孩子卻進不了名校。新規明確指出,不得對規劃或者建設中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以及其他市政條件做誤導宣傳。
《規定》還提出,房地產廣告中的項目位置示意圖,應當準確、清楚,比例恰當;房地產廣告中涉及的交通、商業、文化教育設施及其他市政條件等,如在規劃或者建設中的,應當在廣告中注明;房地產廣告涉及內部結構、裝修裝飾的,應當真實、準確;房地產廣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項目的形象、環境作為本項目的效果。廣告中提到面積時,應當標明為建筑面積或者套內建筑面積,不能有“升值”或者“投資回報”的承諾。含有風水、占卜等封建迷信的內容,也屬于禁止之列。此外,廣告中如果提到了價格,應當清楚標示為實際的銷售價格,并明示價格的有效期限。
另外,《新規》還要求具有以下情形的樓盤不得發布廣告:在未經依法取得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上開發建設的;在未經國家征用的集體所有的土地上建設的;司法機關和行政機關依法裁定、決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預售房地產,但未取得該項目預售許可證的;權屬有爭議的;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建設的;不符合工程質量標準,經驗收不合格的;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對二手學位房無影響
“禁打‘學區’牌,一些新盤的銷量及價格或會受到影響,但對二手樓市的影響應該不大。”靚家地產一楊姓負責人表示,《規定》會對開發商起到約束作用,不可能約束到普通市民。“有意買二手學位房的家長看房目的十分明確,中介只能根據對方的要求幫客戶找房。”該楊姓負責人說,“最重要的是,二手房到底有沒有相關學位,客戶可以通過教育局及往年相關區域的入學情況等多種途徑查證清楚。”
昨日,羊城晚報記者走訪發現,一些中介中,個別房源標注著“學區”字樣。中介表示,2月份開始會嚴格執行新政策,但預計不會對學位房交易產生影響。廣州東風東路一地產中介向記者表示:“按照慣例,現在并不是學位房的銷售旺季,但最近提前出手或來看房的人特別多,近一個月學位房的成交量較去年同期上漲了近兩成,環比也上升了近一成”。
廣州東山口附近的一地產中介陳小姐也透露,元旦期間,三四成的看房者都是沖著學位房而來的。“現在多人爭搶一套學位房的現象非常普遍,有不少學位房業主會要求一次性付款。”陳小姐透露,有一個家長為了讓小孩入讀培正小學,賣了中大的兩居室來這里買了一套30多平方米的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