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合肥4月19日消息(記者王利)據中國之聲《央廣新聞》報道,合肥發布新規:噪聲影響須寫入購房合同。近日,合肥市環境保護局和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共同出臺《關于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噪聲污染防治的通知》。明確要求將環境噪聲影響及不利因素除了在售樓部公示外,還必須在購房合同中注明。
交房之后,才發現主臥的外墻就是地下車庫的排風口,每天的噪音影響非常大,這樣的情況在合肥并不少見。最近,合肥市環保局在受理多個房地產開發項目的環保驗收時,發現少數開發企業沒有按照環評文件及批復意見的要求,嚴格落實相關的噪聲防治污染措施,造成環保驗收手續不能辦結。
加強房地產開發項目噪聲污染防治的通知上明確顯示,各房地產開發企業在新建房地產開發項目時,應該在住宅小區與城市主次干道,高架道路、高速公路保持一定的退讓距離,若因條件所限,必須在住宅樓正下方設置供水泵房、開閉所等產生低頻噪聲的設備用房,在客廳、臥室、書房等需要保持安靜的用房正下方設置風機房的,或在住宅外墻處設置地下車庫的排風、排煙風口的,必須采取有效的隔聲、降噪措施,確保住宅室內以及住宅邊界處聲的環境達標。
此外,開發商在《商品房買賣合同》中必須注明環境噪聲影響以及不利的因素,在商品房銷售現場將影響環境的不利因素公示,告知購房人。對沒有按照要求落實隔聲、降噪、消聲等污染防治措施,或者是措施不到位、導致噪聲監測不達標的房地產開發項目,不予以竣工環保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