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紹興4月27日消息(浙江臺記者李錄賓)據中國之聲《新聞晚高峰》報道,拆遷了23年的房子,相關部門至今沒有注銷,這讓打算賣房的紹興市民邱大媽面臨二套房多交一萬多稅費的尷尬。邱大媽來回奔波,想拆了這“不存在的房子”,結果發現困難重重。
邱大媽告訴記者,她們一家人原本住在紹興越城區新建路的月池坊6號,1993年,因為拆遷,她被安置到了羅門西區。當時,她就把月池坊房子的三證都上交拆遷部門了,還簽了拆遷協議。最近,她要把羅門西區這套房子賣掉,于是,就到房管部門去辦理過戶手續。但是,工作人員卻告訴她,她還有一套房子登記在冊。所以,羅門西區的房子屬于第二套房,買賣的時候就要額外征收1萬多的稅。
已拆遷23年的房子,怎么會還在戶頭里呢?邱大媽找到了紹興市房屋征收辦公室,希望能把戶頭里月池坊的房子給注銷掉,結果碰到了麻煩。
邱大媽告訴記者,“他們叫我把房子拆遷的協議書拿出來。我就跟他們說了,這是你們以前的工作失誤,你們的工作不到位,跟我沒有關系的。”
紹興市房屋征收辦表示,必須拿出當年的拆遷協議才能注銷原來那套房子。但是23年過去了,拆遷協議早就不知到哪去了。邱大媽質疑說,導致房屋無法注銷的關鍵并不是當初的拆遷協議,而在于房屋征遷部門工作沒有做到位,明明已經拆完的房子,卻沒有及時注銷。更何況當時月池坊被拆遷,作為拆遷部門,紹興市房屋征收辦公室不可能不曉得這事情。
邱大媽說,“就算我房屋拆遷協議書沒有了,你們是政府機構部門,你應該要存檔的。他們說我們存檔沒有的,拆遷辦已經散掉了。”
據了解,月池坊的房子屬于原紹興市物資局,但紹興市物資局很早就倒閉了,所以也找不到單位來證明這件事。于是,邱大媽找到了當年月池坊地塊的具體拆遷部門紹興市房地產開發公司。這家單位也出具了月池坊的房子確實被拆遷的證明。紹興市房地產開發公司工程管理部科長陳詩成證實,“當然拆掉了,現在已經是新房子,沒有房子了。”
沒有想到的是,紹興市房屋征收辦公室并不認可這份證明材料。征收科工作人員孫翔也告訴記者,他也清楚月池坊的房子早就被拆完了,但按照程序規定,必須提供書面拆遷協議證明房屋已經被拆才能辦理注銷手續。如果要開這張拆遷證明,需要本人提供當時的拆遷安置協議,還有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她(邱大媽)現在就缺一張當時月池坊的拆遷安置協議。如果沒有協議,拆遷證明開不出。
孫翔堅稱,“我相信你是拆掉了,但任何做事情都要有書面的東西,口說無憑。”
而當記者提出為什么當初沒有注銷,孫翔表示,由于時間較長,具體原因現在已經不太說得清楚,“當時拆遷,老實說沒有現在這么規范,當時有可能拆遷掉以后,按規定應該及時把拆遷協議移交房管部門注銷,有可能當時沒有移交。”
拆遷是不爭的事實,相關單位也出具了證明材料,但邱大媽想要注銷這“不存在的房子”卻是困難重重。據了解,目前,當地建設、房管部門已介入事件調查。并表示會給出一個滿意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