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房的時候標的是1#樓,最后掛出來的卻是14#。這樣的稀奇事,被陳先生碰上了。
去年上半年,陳先生買下了位于江東區的水鄉鄰里花苑的一套房子。眼看房價一點點漲上來,陳先生心里美滋滋的??删驮谧罱?,他又開始覺得當初買房的決定有些倉促——陳先生發現,他那套房子所在樓幢號已從當初的1#變成了14#。
雖然只是個數字編號,但陳先生格外介意。“我們家很多親戚都做生意的,比較講究,老人更是對14這樣的數字比較忌諱,要是知道會這樣,當初肯定不會買。”
話說回來,好端端的,樓幢號怎么會變呢?
業主——
數字“14”太晦氣
為了這事夫妻吵架,大人責怪
陳先生是去年四月買的期房,最近,他去施工現場看了一圈,然后……心情就不好了。
“鬧得夫妻吵架,老人喊著再也不來這樓,一個勁的要求賣掉。”在陳先生看來,所有的一切,就是因為買的1#樓,結果掛的是14#。“這是要鬧哪樣啊,是我眼花了?”
陳先生很困惑,他當即找到了售樓處,結果對方回應,“這個就是14號樓,原來的是施工號。實際樓幢號是地名辦最后定的?!?/p>
陳先生翻閱了一遍合同發現,附加合同上確實是標注了“施工號”的字樣?!百I個房,根本不懂這個施工號和最終樓號啥區別,當時怎么會去注意呢?我以前也買過房子,從來沒有碰到過這種事情?!标愊壬虏鄣?。
既然合同是這么寫的,那也沒什么好說的。可陳先生還是有些氣不過,他質疑,開盤的時候,開發商應該已經知道了樓幢號將要更改的消息。
之前,為了確認樓幢號更改的事宜,陳先生申請過政府信息公開,他發現“自家樓盤的這份擬于2015年1月15日的命名文件,在第二天也就是16日,就下發給了開發商雅戈爾新城置業?!?/p>
水鄉鄰里花苑是2014年秋開的盤,而陳先生買房子已經是2015年4月底了,“為何所有的宣傳資料都是1#樓?當時為何不告訴我?”陳先生非常憤怒,“希望房子按照現在的市場價收回,無論如何至少也要給我們一些補償吧?!?/p>
只是,這樣的要求,開發商并不認可。
開發商——
當初合同里都寫了
還需要我們怎么告知呢
6月14日傍晚,陳先生在本地論壇上發了帖,短短24小時,點擊量就突破了5萬次。
多數網友的心態比較好,認為陳先生完全犯不上為這么點事情煩惱。“數字而已,真的沒必要太計較。告訴老人家,樂觀開心最重要!” “14,諧音就是要發啊。也不是所有樓盤都忌諱4啊?!薄?/p>
當然,也有不少網友站到了陳先生的一邊。他們認為,不管業主對14這樣的數字敏不敏感,作為開發商來說,都應該在業主購房的時候,及時告知其樓幢號可能改變的情況。更何況,陳先生買房的時候已經是去年4月,此時,離地名辦命名文件下發過去了足足3個月。
昨天下午,錢報記者就此事聯系到了雅戈爾置業的客服部門,一位姓曹的負責人表示,出現現在這樣的狀況,他們也是無可奈何。
“規劃審批的時候,建設方有自己的一套命名辦法,最后的樓幢號,則是地名辦批的。兩種命名規則的存在,必然有時間差。但是不管怎么說,我們已經在合同文本里頭,明確注明產權證上的樓幢號有存在變化的可能。還需要我們怎么告知呢?”
地名辦——
樓號命名有依據
也是第一次遇到這樣的糾紛
看到這里,你可能會問,地名辦是個什么機構?為啥小區樓幢號需要地名辦來命名?
地名辦是地名管理辦公室的簡稱,是民政局的一個職能科室,主要負責本轄區地名的命名、更名,推行地名的標準化、規范化,設置地名標準,管理地名檔案等。
昨天,記者撥通了江東區民政局地名辦的電話,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規范小區樓幢命名其實也就是近幾年的事情。
“根據《寧波市門牌管理細則》等法規,我們依法對轄區道路兩側、封閉式小區房屋進行門牌編號,為了減少不必要的麻煩,在一定時期,一定區域內,命名規則應當是統一的?!?/p>
記者了解到,在江東區,一般遵循從南到北、從東到西的命名次序。按照這個思路,陳先生購置房產由于地處小區西北角,最終被命名為14#樓,也確實是有根有據。
該工作人員表示,“像陳先生這樣的糾紛,這么多年來還是第一次碰到?!?/p>
昨天晚上,當記者將采訪的情況告知陳先生時,電話那頭的他還是有些不服氣。“想來想去,還是覺得是知情權收到了損害,畢竟,買房的格式合同,誰會去摳字眼呢?我們不排除走司法途徑?!?/p>
事情的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另外,記者也想提醒一下近期有購房意向的讀者,如果你對數字比較“敏感”,一定要在簽訂購房協議的時候,多留一個心眼。記者 翁云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