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呼和浩特11月12日電 (記者 張林虎)12日,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多地檢察機關獲悉,吳平、莫若平、郝勝發三名廳官被檢察機關批準逮捕。值得一提的是,莫若平、郝勝發曾相繼擔任同一國企總經理。
1966年出生的吳平是蒙古族干部,赤峰市喀喇沁旗人。他的仕途起源于老家喀喇沁旗農業局,之后,先后擔任喀喇沁旗副旗長、赤峰市司法局副局長、赤峰市副市長等職。
2015年年底,吳平離開工作了30年的赤峰市,擔任民革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巡視員、副主委。2018年1月至今,吳平任政協內蒙古自治區第十二屆委員會農牧業委員會主任,民革內蒙古自治區委員會巡視員、副主委。
2020年4月18日,內蒙古監委發布消息,吳平涉嫌嚴重違法犯罪,目前正接受監察調查。
據了解,吳平涉嫌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由內蒙古監委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內蒙古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烏蘭察布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吳平作出逮捕決定。
2020年4月18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發布消息,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兩任總經理莫若平與郝勝發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莫若平出生于1957年,49歲開始擔任內蒙古煤炭地質勘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內蒙古煤田地質局)黨委書記、總經理。2017年10月,莫若平退休后,接任者正是1963年出生的郝勝發。
據了解,莫若平案由內蒙古監委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通遼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私分國有資產罪、國有公司人員失職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對莫若平作出逮捕決定。郝勝發案同樣由通遼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該院依法以涉嫌貪污罪、受賄罪、單位行賄罪、國有公司人員濫用職權罪對其作出逮捕決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