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泉州7月8日電 (孫虹 王江霞)為進一步深化泉臺農業交流合作,促進泉臺農業融合發展,由福建泉州市農業農村局牽頭起草,以泉州市人民政府名義印發的《關于促進泉臺農業與融合發展十條措施的通知》(簡稱《通知》),8日正式對外發布。
《通知》從加快產業融合、深化科技合作、加大園區建設、促進人才交流、推進種業創新、加強鄉建鄉創、開展交流對接、強化金融服務、保障項目用地、優化通關環境等10個方面制定了詳細的扶持措施。
泉州市農業農村局相關負責人介紹,這10條措施是泉州首次以市政府名義制定、促進泉臺農業融合方面的專項扶持政策,結合本地實際提出了更具體可行的扶持措施,如在產業融合方面,明確提出對新落地臺資農業項目實際投資達500萬元(人民幣,下同)以上,按投資額1%給予一次性補助,最高不超過50萬元,由市、縣兩級各承擔50%。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首次制定了對臺園區的獎勵政策。對申報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成功的,一次性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獎勵。對國家級臺灣農民創業園在全國同類園區評比中排名進入前三位的,分別給予30萬元、20萬元、10萬元獎勵;對省級閩臺農業融合發展產業園在全省同類園區評比中排名進入前三位的,分別給予20萬元、15萬元和10萬元獎勵。
今年來,泉州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和福建省委、省政府對臺工作部署,充分發揮對臺合作優勢,加快“兩園一中心”建設。惠安臺灣農民創業園新增臺資農業企業8家,開展對臺農業人員交流4批次、33人次,已引進加工新設備、種植新品種等臺灣農業“五新”技術5項。臺灣農業技術交流推廣中心開展臺灣人才交流活動4批次,引進臺灣蘭花品種3個。
此外,永春閩臺農業融合發展(水果)產業園新增引進2家臺資農業企業,合同利用臺資100萬美元,引進柑桔種質資源650份;邀請臺灣農業團隊來永春縣參訪交流大棚種植、玉女小西紅柿種植栽培管理,并做實地試驗測試;今年上半年完成投資385萬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