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日電 農業農村部1日在官網發布公告,對2024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名單進行公示。
公告稱,按照《關于實施漁業發展支持政策推動漁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財農〔2021〕41號)和《農業農村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建設試點的通知》(農辦漁﹝2023﹞8號)要求,現將擬批準的2024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名單進行公示,公示期為4月1日—4月3日。如有異議,請實名(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并加蓋公章)向農業農村部漁業漁政管理局反映。
2024年國家級沿海漁港經濟區試點名單
1.浙江省溫州市龍港市漁港經濟區
2.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區漁港經濟區
3.福建省寧德市福鼎市漁港經濟區
4.山東省威海市榮成市漁港經濟區
5.廣東省珠海市漁港經濟區
6.廣東省陽江市海陵島-陽西漁港經濟區
7.海南省臨高縣漁港經濟區
8.海南省陵水縣漁港經濟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