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5日電 據最高檢網站消息,日前,云南省曲靖市政府原副市長陳志(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云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云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依法向昆明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陳志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昆明鐵路運輸檢察分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陳志利用擔任宣威市落水鎮鎮長、黨委書記,宣威市倘塘鎮黨委書記,曲靖市煤炭工業局副局長,羅平縣委副書記,富源縣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曲靖市副市長等職務便利或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