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5月16日電 據浙江省紀委監(jiān)委消息:日前,經中共浙江省委批準,浙江省紀委監(jiān)委對省委金融辦原副主任、省委金融工委原委員、省地方金融局原副局長潘廣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潘廣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guī)定精神和廉潔自律規(guī)定,多次收受管理服務對象所送的大額禮金、禮卡;違背組織原則,不按規(guī)定報告?zhèn)€人有關事項;貪欲膨脹,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引入投資資金、公司股改上市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潘廣恩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后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jiān)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guī)定,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省委批準,決定給予潘廣恩開除黨籍處分;由省監(jiān)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