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太原6月18日電(記者 胡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18日舉行新聞發布會,山西省文物局官員解讀將于2025年7月1日施行的《山西省文物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振華介紹,目前山西境內39處國寶級文物已完成安全標準化建設。
《條例》共八章六十二條,包括總則、不可移動文物、考古發掘、館藏文物和民間收藏文物、研究與利用、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等。
其中,不可移動文物部分明確不可移動文物的系統性保護、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建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的特殊保護機制等內容。考古發掘部分明確建立地下文物價值評估體系、規定地下文物保護實行責任人制度、實行考古前置等內容。館藏文物和民間收藏文物部分明確鼓勵設立非國有文物收藏單位,規定文物收藏單位的文物取得、文物借用、文物修復等內容。研究與利用部分明確建立科技創新平臺、開展數字化保護、展示利用等內容。監督管理部分明確對文物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建立健全文物安全制度等內容。
于振龍介紹,山西文化遺產具有“數量多、分布廣、價值高”的鮮明特點。“過去更多關注的是重點文保單位的保護,持續實施元代及元以前早期木結構古建筑覆蓋性搶救工程、應縣木塔保護等重大專項、重大工程,但對數量龐大的低級別文物資源重視相對不夠。下一步,將著力建立‘點、線、面’相結合的立體式保護體系,既要抓好國省保、古建筑等點狀單個文物保護,又要抓好長城、古道等線性文化遺產保護,還將統籌推進國家文化公園、國家文物保護利用示范區等片區遺產保護。”
山西是中國的文物大省,為有效破解古建筑保護利用難題,山西于2017年率先在全國實施動員社會力量參與文物保護利用的“文明守望工程”。從曲沃率先啟動文物認領認養實踐探索開始,到全省文物認領認養“巨手擎”項目遍地開花;從萬科啟動“龍·計劃”古建筑公益眾籌,到山西省文物保護基金和山西省文物保護基金會批復成立;從榆社鄧峪石塔塔身、天龍山石窟第8窟北壁主尊佛首榮歸故土,到打擊文物犯罪專項行動持續開展,山西通過一系列措施,已初步形成社會力量多主體、多方式參與的局面。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白雪冰介紹,圍繞石窟寺、考古、古建筑、博物館等領域的緊迫需求培育創新平臺和團隊,先后依托文博單位、高校、科研院所和科技企業布局建成云岡學研究和古建筑保護國家級科研基地聯合工作站,獲批成立石窟寺保護與傳承,科技考古山西省重點實驗室和山西省文物測繪融合技術創新中心,培育建設省級文物科研基地26個。組建成立山西文博技能學院、古建筑產業學院以及文化遺產保護利用產教融合共同體,推動文博職業技能發展。
此外,山西成功研發了地下考古方艙和木結構古建筑光纖物聯網監測等科技保護裝備,形成一批有影響力的研究成果。與此同時,對山西地域世界遺產、重點文保單位、館藏珍貴文物以及瀕危文物進行數字化保全信息檔案建設,累計采集數據總量達到了3PB,初步建立了山西省重點文物數字資源庫。
山西省文物局副局長、新聞發言人王振華表示,在文物安全監管方面,山西正在建立“線上+線下”安全監管體系。“線上”建成國、省保文物安全數字化監管平臺,充分運用物聯網、AI智能識別等技術對全省國、省保單位進行全天候、可視化管控。“線下”組建專業化、常態化文物安全巡查隊伍,每年針對山西省境內的世界文化遺產和國、省保單位開展4輪次安全巡查。目前,39處國寶級文物已全部完成安全標準化建設,其他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安全標準化建設也將于2027年年底前完成。(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