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25日電(記者吳雨、任軍)記者25日從中國人民銀行獲悉,近日,中國人民銀行、金融監管總局、國家林草局聯合印發《關于金融支持林業高質量發展的通知》,提出15條具體措施,發揮金融力量推動林業高質量發展。
據介紹,三部門提出的舉措,涉及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金融服務、強化林業重要戰略實施金融保障、加大林業產業高質量發展金融投入、建立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完善政策配套體系及保障機制等五個方面。
通知提出,要加大林權抵押貸款產品和服務創新力度,拓寬可抵押林權范圍,依法合規延長貸款期限,推進林權抵押貸款增量提質擴面。有條件的地區根據實際需要推動成立林權收儲機構,鼓勵社會資本開展林權收儲擔保服務。鼓勵各地優化林權價值評估機制,探索建立林業數據庫和交易流轉平臺等。
根據通知,三部門將加強國家儲備林建設項目融資需求對接,優化貸款審批手續;聚焦“三北”工程等重點生態工程建設,探索多元化投入機制;積極滿足林下特色產業培育、原料收儲及精深加工、轉型升級、冷鏈保鮮和物流等融資需求;鼓勵金融機構探索完善林業生態產品抵押價值評估方法,促進生態資源向生態資本轉化。
此外,通知還明確了相關配套政策和保障機制。通知要求,要用好結構性貨幣政策工具,拓寬涉林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加大林業領域資金支持;探索構建包括指數保險、產量保險、收入保險和責任保險在內的森林保險產品體系;構建評估、保險、監管、處置、收儲五位一體的林權抵押貸款風險管理機制;各地要建立金融支持林業改革發展工作會商機制,搭建有效的協作和信息交流平臺。
記者了解到,下一步,中國人民銀行將與金融監管總局、國家林草局等部門加快推動通知各項工作落實落細,暢通政銀企融資對接渠道,不斷提升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金融服務質效,助力林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