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商洛市紀檢監察網通報了對丹鳳縣教體局職工邢書祥脫崗21天違紀問題的查處情況。在給予邢書祥黨內嚴重警告的同時,對負有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的該局黨委書記李宏、紀委書記彭真分別實施誡勉談話。據了解,商洛市通過實施“一案雙查”倒逼主體責任和監督責任落實,今年以來已對履行主體責任不力的32名黨委主要領導進行了責任追究,其中鄉鎮領導14人。
去年6月,商洛市出臺的《關于落實黨委黨風廉政“兩個責任”的意見》明確規定,對部門或單位發生腐敗問題或嚴重違紀問題的,全面實行“一案雙查”,既追究當事人的責任,還要嚴肅追究黨委領導的主體責任和紀委的監督責任。今年7月份,11名常委分別深入各自聯系點,對上半年履行主體責任情況進行專題檢查,層層傳導壓力,助推全面從嚴治黨責任落到實處。該市紀委還派出四個督察組,分別深入七縣(區)對解決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情況進行專項監督檢查,對上半年無初核、無立案的42個鄉鎮84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逐人進行了約談。 (陳永輝 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