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廣州4月8日電 (索有為 林曄晗 王素華)“管錢、管物、管報賬”——過去對機關事業單位行政財務部門工作的真實寫照,而這在廣東法院成了“過去時”。記者8日從廣東高級法院獲悉,今后廣東將結合省以下法院財物統管試點工作和新《預算法》實施,不斷完善系統行政財務保障制度,以法治思維管好用好每一分錢。
廣東高院8日舉行全省法院司法保障工作會議,邀請廣東省財政廳、審計廳專家就預算編報、預算執行等專業技能,對全省法院100多名行財人員進行系統培訓。
廣東法院特別是經濟欠發達地區法院經費保障得到了空前的加強。記者從會議上了解到,近年來,在中央、省財政的有力支持下,基層法院院長為辦案經費到處“跑錢”的局面得到了極大的緩解,各級財政對基層法院的投入逐年增多,其中廣東法院中央轉移支付資金80%以上撥付基層法院,而其中90%以上分配到了欠發達地區。
從“到處化緣”到“基本不差錢”,廣東法院把財務工作的重點也由“如何找錢”到“如何花錢”。圍繞“管好錢”、“不亂花錢”,廣東高院圍繞落實“八項規定”,制定并實施了新的《財務管理辦法》系列行財保障制度,再造了財務管理流程,確保了財務管理從決策、執行到報銷均有嚴格的流程管理。同時,建立了每季度、每半年向院黨組,每年度向全院通報一次行政財務等財務報告制度。
“錢能不能花,得看有沒有預算?”這已成為我們的“口頭禪”。廣東高院行政裝備處處長陳友強說:“以往,一些法院特別是基層法院對預算編報、預算執行工作重視不夠、水平不高,加上財務科目設置不科學、財務重點不突出,財務專業人才相對缺乏,很容易造成財務管理不規范,目前很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行財人員的專業培訓。”
針對這一問題,廣東高院依照新《預算法》有針對性地強化了此項工作,使得經費開支管理更科學、程序更公開、使用更高效,廣東法院司法保障水平不斷上臺階。近年來,廣東法院圍繞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制度改革和立案、信訪制度改革,在加強基礎設施布局和物質裝備配備方面“投入”和“產出比”成效明顯:通過集中資金、重點投放有效破解了廣東近百個欠發達地區法院“運轉難”的困局,打造了全國最智能執行指揮系統,司法公開三大平臺建設水平位居全國前列。
“預算是經費管理的核心?!睆V東高院黨組成員、副院長聶式恢告訴記者,“人財物”統管后,需要打破過去“分級管理、分灶吃飯”的行財保障體系,以“凡支出必有預算,無預算不得開支”為原則,不斷加強預算編報的真實性、規范性、體現預見性和科學性。
聶式恢表示,廣東法院行財保障體系亟待進一步完善,特別通過建立和完善符合審判機關工作規律、體現司法特點的預算機制,通過加大辦案經費的保障等方式,推動行財工作由過去的行政管理為中心向“為辦案一線服務、為司法決策服務、為干警和民眾服務為中心”的新型綜合保障體系轉變,這需要全社會特別是各級財政部門的大力支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