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某醫院內及附近專門扒竊病人及家屬6700多元錢財。5月4日,經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劉某某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2年2月,并處罰金1萬元。
劉某某,男,45歲,小學文化。無戶籍及固定住所,曾先后因盜竊兩次被判刑,6次被勞教。去年9月初才刑滿釋放。同月10日,他就溜至長沙市開福區某醫院門診大廳,扒得被害人吳某某內有900元現金的錢包一個。出獄初次輕易得手后,他便把人來人往的醫院作為他的“根據地”。在2014年9月至11月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內,他先后在醫院大廳、電梯口、抽血處、地下通道、掛號處等地16次扒竊作案,共盜得病人及家屬錢物6754元。僅11月28日一天的時間內就作案4次。
12月4日,劉某某在該醫院門診門口準備再次作案時,被公安機關抓獲。
辦案檢察官提示:像醫院這樣情況復雜難以控制的部位,人們更要提高警惕,加強防范。(通訊員 盛俊杰 黃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