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2日電 (記者 陳康亮)中國證監會12日發布《期貨公司分類評價規定》。
證監會有關部門負責人表示,此舉旨在完善期貨行業分類監管體系,更好分配監管資源。證監會對《期貨公司分類監管規定》進行修訂,形成了《期貨公司分類評價規定》。
主要修訂內容包括:一是完善扣分機制。明確原則上以生效監管措施為依據實施扣分,消除重復扣分情形,合理設置扣分梯度,促進發揮多種監管手段的綜合懲治效果。
二是優化加分體系。完善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指標,將市場競爭力指標調整為三大類9項指標,全面評價期貨公司各項業務開展情況、整體盈利水平和資本實力。
三是刪除部分指標。刪除“加權調整后日均機構客戶權益總額”“成本管理能力”“凈資產收益率”等指標,適應行業發展現狀。
四是調整專項評價。將專項評價整合和優化為3項,分別為服務國家戰略、黨建與文化建設、信息技術建設。
五是調整特殊激勵。對配合監管部門開展風險處置、連續3個評價期內持續合規狀況和風險管理能力無扣分、與其他期貨公司合并等情形予以加分激勵。(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