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5日電 (記者 趙建華)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財會監督工作的意見》(下稱《意見》)。《意見》共五部分,提出了到2025年的工作目標。中國財政部負責人15日介紹,財會監督的重點任務有以下三個方面:
——保障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貫徹落實。聚焦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做好穩增長、穩就業、穩物價工作等重大部署,嚴肅查處財經領域違反中央宏觀決策和治理調控要求、影響經濟社會健康穩定發展的違紀違規行為,確保黨中央政令暢通。
——強化財經紀律剛性約束。加強對財經領域公權力行使的制約和監督,聚焦黨政機關過緊日子、加強基層“三保”工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強化通報問責和處理處罰,使紀律真正成為帶電的“高壓線”。
——嚴厲打擊財務會計違法違規行為。從嚴從重查處影響惡劣的財務舞弊、會計造假案件,強化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問責。加強對國有企業、上市公司、金融企業等的財務、會計行為的監督,強化對會計信息質量的監督,進一步加大對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等中介機構執業質量的監督力度。
負責人指出,財會監督工作還存在一些問題和短板,財會監督體系尚待完善。財經紀律松弛現象不同程度存在,違規使用財政資金、財務造假多發、會計信息失真、部分中介機構“看門人”職責失守等問題,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擾亂市場經濟秩序,亟需強化監督和治理規范。《意見》從明確財會監督的內涵和工作要求、構建財會監督體系、健全工作機制等方面,搭建起財會監督的“四梁八柱”。
負責人表示,新時代財會監督是涵蓋了財政、財務、會計監督在內的全覆蓋的一種監督行為。財會監督涉及與國家財經政策執行和資金運行相關的各類單位和個人的經濟活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