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此前通過的關于修改《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部門規章的決定,對房地產開發、市政公用等多個領域放寬了注冊資本金限制。住建部官網昨日公布了這一信息。
據稱,此次修改根據為《公司法》,修改范圍包括《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管理規定》等共計13項部門規章。修改內容涉及房地產開發、市政公用、建設工程等多個領域,放寬了對注冊資本金的硬性要求,其中僅刪除“注冊資本金不少于×××萬元”或“×××萬元以上”的修改就達15處。僅以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評定為例,此前,具備一至四級資質的企業需擁有注冊資本依次不低于5000萬元、2000萬元、800萬元及100萬元,而法規修改后,四級企業的劃分標準將主要就開發經營年限、累計竣工的建筑面積、工程質量合格率等方面做出評估,不再以注冊資本的多少“論英雄”。
決定最后明確,該決定自發布之日(5月4日)起施行。所涉及部門規章根據該決定作相應修改,重新發布。本報訊(實習生 李丹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