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翻看報紙,某樓盤廣告標題很抓眼球, “寬墅90方”,“小洋樓”。筆者納悶,這是指90平方米的別墅,還是三四層樓高的花園洋房?
仔細看了內文,全文一兩千字,在不起眼處提到“寬墅90~11層電梯低密小洋樓”,然后洋洋灑灑千把字圍繞別墅洋房的環境、資源、尺度舒適,極盡溢美地描摹美好的生活場景。至于“寬墅90方”是不是指別墅?文內的解釋是,90平方米的客廳、主臥面寬達到120平方米的尺度,由此稱“墅”。
剔去各種溢美之詞,在筆者看來,這不過是環境還不錯,密度稍低的90平方米小高層公寓,和別墅實在是扯不上什么血緣關系。
最近樓盤宣傳越來越喜歡用“洋房”、“別墅”等高大上字眼,卻完全顛覆了購房者對別墅和洋房的理解。百度百科是這樣描述的:別墅,是住宅的最高形態,超低密度,建筑面積大,占用土地資源最多,其主要的特點是有天有地、獨門獨戶、有自己家里的停車位、有花園,有的還有地下室,對彼此的干擾最少,一般不會超過4層。洋房指6層以下多層板式建筑,以4層為主,外國建筑風格明顯,強調景觀均好,綠化率比較高。
把這些要求拿出來作對比,該樓盤自稱“墅”、“洋房”,實在是太夸張了。
現在“墅”字使用泛濫。只要不是二三十樓的高層,只要尺度稍寬,開發商常常冠以 “墅”、“洋房”頭銜,表明樓盤品質。在快速閱覽時代,標題黨橫行,斷章取義或偷梁換柱,給信息傳播的真實性帶來極大困擾。購房者或許一時被標題吸引,但仔細研究樓盤后,未免產生被欺騙的惡劣情緒。
樓市競爭激烈,開發商去化壓力大,想抓眼球促銷,可以理解。但過渡渲染,偷換概念,將面臨購房者信任危機。溢美應有度,命名應基于客觀事實,別讓別墅洋房再“變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