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訊 (記者 王赟)7月1日開始,市民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住房”的,貸款額度可以上浮20%。記者昨從省人大省政府聯合召開的座談會上了解到,國內首部促進綠色建筑發展的地方性法規《江蘇省綠色建筑發展條例》將于下月起正式實施。
《條例》最鮮明特點就是通過強制措施推動綠色建筑的發展。《條例》規定,新建民用建筑的規劃、設計、建設,應采用一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使用國有資金投資或國家融資的大型公共建筑,應采用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標準;鼓勵其他建筑采用二星以上綠色建筑標準。省住建廳副廳長顧小平說,將抓緊制定出臺相關配套文件,制定公布推廣使用、限制使用、禁止使用技術目錄,規范引導綠色建筑技術應用,確保新建民用建筑全部達到一星級建設標準。
除了硬性規定外,《條例》中還有很多鼓勵措施引導綠色建筑的建設使用。比如,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二星級以上綠色建筑的,貸款額度可上浮20%,具體比例由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確定。以南京為例,目前個人公積金貸款最高限額是30萬元,如果上浮20%,個人公積金貸款限額將提高至36萬。此外,還規定“外墻保溫層的建筑面積不計入建筑容積率”、居民建筑利用淺層地溫能供暖制冷的,執行居民峰谷分時電價等等。
據介紹,相較于傳統建筑,綠色建筑平均節能率達58%。截至目前,江蘇全省已發展綠色建筑項目710項,面積7536萬平方米,居全國各省區市首位。據初步測算,我省發展綠色建筑僅節能一項,“十二五”期間就可以節約1300萬噸標準煤,占全省節能目標的五分之一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