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日報訊 (記者黃江潔)昨日,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對外通報稱,東莞市企石鎮公共汽車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未依法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該中心對這6家企業開出了《行政處罰決定書》。
被通報的6家企業分別是東莞市企石鎮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東莞市寮步鎮公共汽車有限公司、東莞雋思印刷有限公司、東莞鉅升塑膠電子制品有限公司、東莞綠揚鞋業有限公司和東莞市大寶家具制品有限公司。
據悉,根據《東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標準》,單位不辦理公積金繳存登記的,根據違法程度輕重,可處以1萬~4萬元不等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