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通遼11月20日消息(記者白宇)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今年6月,中國之聲播出了有關內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村民質疑有關部門違規征地、截留土地補償款的相關報道。節目播出后,當地黨委政府高度重視,積極組織資金,最終將全部補償款撥付到位。
但在最近,當地村民卻向中國之聲反映說,在未經大多數村民同意的情況下,這筆征地補償款又在政府的擔保下借給了當地的土地收儲公司,總額達4000萬元。事情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今年6月,通遼市科爾沁區常務副區長于會濤曾對未撥付到位的補償款作出詳細說明,他解釋:“這筆錢由兩個組成部分,一筆是要發放到村民手里邊的,這筆資金已經完全發放到位了。另一筆錢是要給集體做公益性提留的,由于財政資金的緊張和困難,暫時還沒有完全撥付到位,我們常委會議已經研究決定,在近期內組織資金,我們書記還專門提了一個要求,要連本帶利返還給村集體?!?/p>
但在幾天前,科爾沁區紅星街道辦事處魏家窩堡村的部分村民向中國之聲反映說,撥付到村里的補償款又被融資出去了。村民張鳳英說5100多萬,借出去4000萬,生產隊留1100多萬,9厘的利。
據村民們提供的通遼市永鑫土地收儲有限公司與魏家窩堡村簽訂的《借款合同》復印件記載:乙方(魏家窩堡村)向甲方(永鑫土地收儲公司)貸款人民幣4000萬元,約定貸款期限36個月,自2015年9月18日至2018年9月18日。貸款將用于木里圖工業園區土地收儲項目,年利率為9%,滿12個月付一次利息,滿36個月一次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
據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顯示,通遼市永鑫土地收儲有限責任公司的自然人股東是通遼市科爾沁區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副局長史家庚,事業法人股東是科爾沁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
而據此前村民們提供的《土地征用補償協議》及當地政府相關文件顯示,科爾沁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正是和村民們簽訂征地協議并給付征地補償款的甲方。
村民們糊涂了:轉來轉去,這4000萬是不是又轉回去了呢?科爾沁區國土資源局土地儲備交易中心主任、副局長史家庚表示,目前政企已經剝離,對村民們關心的問題尚不掌握,但會進行了解核實。
采訪中,魏家窩堡村書記朱玉國介紹,之所以把4000萬元借貸出去,是為了給全體村民多謀些福利,其中包括那些沒有被征地的農戶。4000萬借貸出去后,每年的利息將全部用于村民福利,每人每年可獲得1500元收益。
朱玉國說他們是為了給老百姓搞點福利,用4000萬存到政府平臺,政府平臺融資以后拿利息,給老百姓搞點福利,存期三年。存科區政府金融辦,金融辦有個經營平臺,到期以后存取自由。
朱玉國說這就是定期存款。不過如果1000萬存銀行,定期一年的利息才23.5萬,但存到政府平臺一年利息是90萬。
不過,持反對意見的村民對借貸的風險表示擔憂,村民擔心這事兒如果黃了,4000萬借出去不就打水漂了?
但魏家窩堡村書記朱玉國告訴記者,借貸風險可控,因為有當地政府的擔保。
據村民們提供的《科爾沁區人民政府關于償還魏家窩堡村借款的承諾函》記載:“為促進我區經濟發展,經區政府研究決定,由通遼市永鑫土地收儲有限責任公司向你村借款4000萬元,為了保證資金及時償還,科爾沁區人民政府就該筆資金作如下承諾:一、此項工作主體責任由政府承擔,由通遼市永鑫土地收儲有限責任公司抓緊籌備項目進行收儲工作。二、如借款到期,仍不能完全還付借款本金利息,由區財政負責劃撥資金償還,確保你村集體利益不受損失?!?/p>
村民們想知道,一家企業向村集體借款,為什么要由區政府研究決定呢?
對于這份承諾,北京京都律師事務所律師劉銘認為,按照《擔保法》的規定,國家機關包括公益事業的法人、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職能部門,是絕對不能作為保證人的。通遼市科爾沁區政府的這種承諾函具有擔保的性質,所以他這種承諾函也好,包括合同里約定的保證人,是沒有效力的。如果真造成了損失,他是要按照過錯來承擔責任的。
據魏家村村民代表孟慶龍介紹,把4000萬元拿出去融資前,村里召開了村民代表大會,包括他自己在內的大多數村民代表都表示同意,但現在,被占地的村民們提出了反對意見。
孟慶龍說,開會沒說是占地的錢。有的代表不知道,村里說應當是大伙(全體村民)的錢,就說是公益金,不說是地的錢,然后融出去給大伙分利息錢,他這么說就都同意了唄?,F在被占地的農戶沒給夠人家,人家不干呢。
孟慶龍告訴記者,而作為村民代表簽字之前,并沒有征求全村老百姓的意見,事情都整完后才開的代表會,而孟慶龍認為村民代表并不能代表大多數村民的意見。
而去參見會議的村民代表劉淑香說,9月18日開會的時候,自己在場,但并沒有簽字,她認為錢沒整明白的情況下是不允許讓他們往外融資。
劉淑香所說的“沒整明白”指的是村民們對征地補償款的分配方式的不認同。
按照科爾沁區相關部門此前的解釋,當時《通遼市科爾沁區人民政府紅星街道辦事處土地收儲項目征收公告》中的收儲土地補償安置標準是大田作物用地9萬/畝,實際發放到村民手中的補償是5.4萬元/畝,按照相關法規和政策,每畝3.6萬元的差額應作為公益金由村集體提留。
關于村集體提留的這部分的款項,魏家窩堡村書記朱玉國說,土地是屬于集體的,集體土地有一個公益金,就是咱們提取的那部分,用于修路、60歲以上老年人開支、合作醫療報銷等等。
但當地村民至今不接受這一分配方式,他們還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要求全額支付征地補償費申請書》,《申請書》中寫道:“經過征求全體1410名有選舉權的其中960名村民意見(已經超過全體村民三分之二),960名有選舉權的村民全部同意:由于沒有對征地農民進行安置,將每畝地9萬元征地補償款全額支付被征地農民。”附頁中是960名村民的征地補償表決名單,共計44頁。
有關事件進展,中國之聲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