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大的學術委員會有學生代表加入,清華禁止教職工未經批準在校外兼職。昨天,教育部核準發布了北大、清華等9所高校的章程,兩所國內最高學府有了“憲章”性質的自主管理規程。記者了解到,目前所有985高校的章程都已完成核準程序,教育部將陸續發布。(10月9日《北京青年報》)
當今國內大學的根本問題,就在于行政化、官僚化和層級化太濃,決定大學辦學方向的不是學術原則和人文精神,而是領導喜好和個人偏好。行政思維辦校,帶來的是高校追求近期業績,注重外延發展,忽視內涵建設,于是各種腐敗現象泛濫成災,學術研究成果和人才培養質量又每況愈下。
在這種情況下,制定大學章程就顯得尤為重要,也是高校去行政化的第一步。然而,大學章程要真正發揮“高校憲法”的作用,一方面取決于其制定過程中的利益角力,是否真正在去行政化上邁出關鍵一步,并取得實質性的突破。另一方面則取決于各方究竟有多大的權力,是否實現了權力的制衡與分解。而從實際看,從理論到現實之路并不平坦,一部大學章程也無以全面解決問題。以南方科大的嘗試為例,以“現代大學”作為建校初衷,呈現的卻是令人大失所望的結果。改革前沿之地的新建校尚且如此,那些高度行政化的高校,要靠一部大學章程解決既有問題,其難度如何就不難想象。
大學章程只是去行政化的一個契機,要將制度設計變成現實,還需要大量的配套措施發揮作用,特別是要做到“政校分開、管辦分離”,就必須突出“教授治學”、“自主辦學”這一核心原則。以北大為例,“教授治學”的辦學精神體現得最好的時期,恰是蔡元培任校長之后,教授不僅參與學術事務,還參與學校的管理,校長不但要公開選任,還受監察委員會的監督,重大決策要交由校委員或學委會討論,校長只是一個忠實的執行者。可以說,現代化大學和現代化企業運營一樣,都要體現民主性和自主性,并以尊重學術作為立校之本。
高校去行政化是大勢所趨,也是高校改革的關鍵和難點。大學章程能否實現這個目標,還需要在制度構架上作更多的突破,使之破繭而出鳳凰涅槃,而不是在現有的框架內修修補補成為添頭,否則行政化主導下的改良,只是去行政化的一種臆想而已。 堂吉偉德(四川 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