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7月17日,8名男子開車來到丹鳳縣巒莊鎮一家大鯢養殖場搶劫大鯢時,將養殖場內3人殘忍殺害。9月18日,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執行死刑命令,對該案兩名主犯采用注射方法執行死刑。
8人結伙搶劫害3條人命
2012年7月,罪犯周斌、安眾預謀到丹鳳縣巒莊鎮汪家溝村涂某經營的大鯢養殖場搶劫,周斌還糾集邵某、牛某某(犯罪時未成年)等人(均已判刑)參與。7月17日,8人攜帶砍刀、管刀等,租乘兩輛面包車到達大鯢養殖場外,周斌安排王某某看守車輛,其余7人分兩組實施搶劫。
周斌、安眾、邵某持砍刀進入院內,發現涂某的父親,安眾將涂父撲倒,三人持砍刀朝涂父頭部、頸部和身上砍擊,后安眾持匕首劃割涂父頸部,致其因失血性休克、呼吸循環衰竭,經搶救無效死亡。
涂某之妻吳某聞訊后從廚房出來,周斌、安眾、邵某持刀砍擊吳某喉頸部等處,安眾持匕首劃割吳某頸部,致吳某左頸總動脈斷裂,失血性休克死亡。與此同時,牛某某、王某、白某持砍刀、郭某某持管刀進入養殖場內,在一房間內發現看場人張某,幾人持刀追砍張某,張某試圖反抗時,周斌、邵某趕至又朝張某頭上、身上砍擊,將張某砍倒在地。
安眾持斧砸開大鯢庫房門,與周斌、邵某搶走大鯢24條,牛某某在涂某住房內搶走4部手機。逃離現場前,周斌又持刀朝張某頸部和后背處猛砍三刀,致張某因失血性休克死亡。
犯搶劫罪兩主犯被判死刑
商洛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以搶劫罪判處周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萬元;以搶劫罪判處安眾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罰金5萬元。邵某等6名被告人分別被判處死緩、無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五年、十年和七年。后周斌、安眾等提出上訴,陜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遂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最高人民法院裁定核準罪犯周斌、安眾死刑。(陳永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