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調查)扶貧款、安置費、醫保金統統挪用
公款頻成官員賭博“提款機”?
救濟窮人的、安置移民的、用來救命的,不管哪一類資金,都敢拿去賭;只要手中有權、筆下管錢,就能快速“提款”當賭資。
官員涉賭問題有多嚴重?僅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以來,就整治查處黨員干部參賭涉賭案件6122起。追逐刺激,謀求暴富,利益輸送,參賭致貪……各地頻出的公款涉賭案件,更是令人震驚。
參賭:“一擲千金” 扶貧款、安置費、醫保金統統挪用
武漢市新洲區民政局原局長張火金挪用公款案,近期在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宣判。法院審理查明,張火金在2008年至2013年擔任新洲區民政局局長期間,7次挪用公款共計110.2萬元人民幣,用于償還個人賭債。加上受賄等犯罪情節,張火金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3年。
據張火金供述,他是從2006年開始染上賭博的,認識放高利貸的薛某后,開始“向她借錢打麻將”。薛某上門要債時,張火金便想到拿公款還賭債。張火金先后從新洲區民政局及下屬殯儀館的財務部門,用現金支票轉賬等方式,挪用公款償還個人賭債。
官員嗜賭成性,挪用公款還債,近年來屢見不鮮。記者梳理發現,官員賭博從打麻將、推牌九、老虎機,到網上賭球、出境賭彩,多種方式樣樣涉及;移民安置費、工程保證金、土地租金、醫保基金,各類公款都敢挪用。
廣西興業縣高峰鎮“新農合”管理辦原出納楊葉忠陷入網絡私彩賭博輸光積蓄后,從2010年3月至2011年12月,以每個月至少挪用一筆的頻率,先后26次從“新農合”基金中挪用公款共計127萬多元。
廣東東莞一鎮長李為民沉迷“賭海”,債臺高筑。為還賭債,采取個人寫借條等方式,先后挪用公款上億元。
一些地區紀檢、檢察機關干部介紹,涉賭官員從“小賭”發展到“一擲千金”。輸光自身積蓄后,寄希望于借公款作“翻身一搏”,最后挪用的公款如同“滾雪球”,在“賭海”中越陷越深。
還有的官員借助賭博輸錢手段對上級行賄,謀求“官運亨通”。中部地區一位基層干部告訴記者,當地查處的一位鄉鎮主要領導,常年與上級領導搓麻將、玩撲克“聯絡感情”,一把最少輸數千元,一晚能“送”出10多萬元,這些賭資都來源于鄉鎮財政資金。
挪用:深陷“賭海” 有權就能找到“暗道”?
為何公款頻頻成為官員賭博的“提款機”?記者調查發現,一些深陷“賭海”的官員,權力往往沒有得到有效約束,只要有權,“管人的”“管錢的”總能為挪用公款找到“暗道”。
武漢市新洲區民政局的內部規定,5000元以上的行政經費都需要經過局黨委會研究,小額資金也需層層報批。然而辦案機關查出,張火金挪用公款償還賭債時只需一個電話,就能讓財務人員從單位賬戶中,將十萬甚至數十萬元轉賬至指定用戶,且財務出納完全不知道資金的具體用途。
湖南省一基層街道辦事處財政所會計告訴記者,主要領導隨意開支財政資金在基層很普遍。往往簡單一句“我要用錢”,財政所就得付現或者轉賬指定數額,之后就只能“祈禱”領導能盡快還款。“倘若不聽安排,會計或出納兩三天后肯定就要被調離財務崗位,換上‘聽話的’和‘信得過的’。”
福建省福清公路分局原出納參與網絡賭球后,在路邊找到非法辦證人員,制作銀行業務章和虛假銀行對賬單,瞞過會計在4個多月內挪用公款152萬元參賭。直到會計發現蹊蹺,到銀行打印對賬單后,才發現問題嚴重。
此外,受編制限制,一些機構會計和出納往往一肩挑,為挪用公款大開“方便之門”。江蘇省豐縣王溝鎮農經中心原主任,利用既是會計又當出納的便利,填支票、蓋印章、取現金都是自己“一條龍”。每次取款用于賭博都不記錄,做賊心虛時竟將單位三年的賬目燒掉……
禁賭:遏公款涉賭之風 加大查處曝光力度
早在2005年,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部門就曾開展過“禁賭風暴”,明確黨員領導干部和國家公職人員利用公款及貪污、受賄資金進行賭博的犯罪嫌疑人,將從重處罰,并參照相關法律進行數罪并罰。
然而,各類案例警示、規章約束、刑責重罰并未能遏制“官賭”之風。業內人士分析,官員挪用公款參賭,貪欲驅使的同時,普遍心存僥幸,認為挪用公款盡快還款就不構成犯罪。
北京惠誠(武漢)律師事務所律師葛振樺表示,挪用公款償還個人賭債,屬于“進行非法活動”類型,無論挪用時間長短均構成刑事犯罪。
為根治官員賭博,湖北省利川市明確“四個禁止”:禁止黨員干部在家庭開設“麻將館”為賭博創造條件;禁止將個人房屋出租給他人開設“麻將館”用于賭博;禁止黨員干部參與社會上任何形式的賭博活動;禁止在工作時間、公共場所開展賭博活動……發現一起,查處一起。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社會發展研究中心主任喬新生說,公款成為官員賭博“提款機”,核心還是公款管理和使用約束太軟、違法違規處罰太輕。應借助網絡技術對資金異動進行預警和查賬,及時發現隱患。要把黨員干部的工作“八小時外”的圈子和行為納入黨員干部管理,重視涉賭舉報,加大查處和曝光力度,將其作為“反四風”的重要范疇加強震懾,遏制公款涉賭之風。(記者李勁峰 鄭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