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柔區已經62歲的老太太崔某照顧癱瘓丈夫15年,期間任勞任怨,終因家貧不堪重負,年衰不忍疾苦,心哀不愿拖累子女,貿然勒死丈夫并選擇割腕自殺。老太太雖因搶救及時而幸存于世,但是否應追究刑責令人為難。本案令人唏噓,雖言情理可恕,終究法理難容。經過多方的爭辯后,北京市人民檢察院第三分院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崔某依法提起公訴。
長期厭世是殺夫動因
崔某之夫周某自1999年患腦梗塞入院治療,后病情逐漸加重,從依靠輪椅行動,發展到臥床不起,后至生活完全無法自理。自丈夫患病以來,崔某一直予以悉心照顧,以維持丈夫的生存狀態。但長期過度勞累,致使崔某本人也患上了腦梗、高血壓(極高危)、腰椎間盤突出等疾病,喪失了照顧丈夫的能力。崔某因考慮到兒女的生活負擔和困難,擔心自己和丈夫會拖累子女而多次產生厭世想法,但經兒女勸阻未付諸實施。
今年3月6日早上9時許,崔某再次產生厭世想法,遂在家中讓女兒幫忙把在正房東屋里炕上仰面躺著的丈夫挪至炕沿。崔某待女兒離家上班之后,找來一條繩子,兩邊各系重物,然后將繩子放在丈夫的脖子上。崔某自己則用壁紙刀先后割了左手手腕和頸部意圖自殺,因害怕大出血而死,遂又給女兒打電話告知自己快死了,讓其趕緊回家。女兒到現場后,撥打電話報警。接報警后,民警、120急救車分別趕至案發現場,經當場確認,周某已死亡。經鑒定,周某系被他人用繩索勒頸致機械性窒息死亡。崔某也被送往醫院搶救。崔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家人鄰居為嫌犯求情
根據《刑法》,崔某的行為已構成故意殺人,且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因而應對崔某提起公訴。
然而,檢察官調查發現,崔某在其丈夫癱瘓15年期間,一直盡心盡職,悉心照顧。其良苦用心,也被左鄰右舍看在眼里。
“崔某照顧她丈夫這么多年一直都挺盡職的,而且照顧得特別細心,村里好多人都知道崔某伺候她丈夫挺到位的。”村委會副主任高某在提供證言時如是說道。
對崔某的行為,被害人的親人表示完全理解,并為之求情。
“我哥哥周某患病臥床已經十多年了,已經人事不知了,一直是我嫂子崔某精心照顧,作為我們整個家庭都很同情她,即使是她把我哥哥害死的,我沒想責怪她,確實不容易,希望檢察機關對她從輕處理。”被害人之妹如是說道。此外,被害人的弟弟在參與檢察院公開審查的過程中,也明確表示希望檢察院不追究崔某的刑事責任。
我國《刑事訴訟法》第173條規定:“對于犯罪情節輕微,依照刑法規定不需要判處刑罰或者免除刑罰的,人民檢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訴決定。”結合本案具體情節,崔某的家人認為,其殺夫行為情理可恕,社會危害性較小,希望可以作不起訴處理。
是否起訴有不同意見
司法解釋上的自由裁量權,外加本案情況特殊,一度使得檢察院內部也出現了是否應起訴的不同聲音。面對這種情況,市檢三分院根據本院命案辦理工作機制關于命案不起訴實行公開審查的要求,在10月29日召開命案公開審查聽證會,邀請中國政法大學刑法教授阮齊林等3名專家學者,北京物資學院勞動學院院長尚珂等3名人民監督員以及當事人近親屬、辯護人參會,充分聽取各方意見,為本案的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會上也有兩種不同意見。一種觀點認為,本案應當作相對不起訴處理。理由如下:崔某是出于對子女的關愛而實施的犯罪行為,其心情可以被理解。如果作不起訴處理,能夠給其子女一個撫慰和繼續孝養母親的機會,以彌補內心的創傷。此外,本案可以說是由居家養老制度沒有得到切實保障而引發的悲劇,通過作相對不起訴處理能夠喚起全社會對于“居家養老”制度的關注,社會效果比較好。
另一種觀點則認為應當提起公訴。理由如下:第一,刑罰的目的是為了維護人們對于規范的尊重,本案是故意殺人案件,因此必須對于此種行為采取最嚴厲的態度,才能夠實現刑罰目的,培育國民對于生命的尊重。第二,讓崔某接受審判本身能夠給她帶來贖罪感,同時向社會公眾傳達一個信念,無論多么困難都不能放棄生命。第三,中國將逐步進入老齡社會,將來家庭照顧老弱的壓力和責任越來越重,通過該案的審判,希望可以喚起全社會,尤其是政府有關部門加快完善社會福利和保障體系建設的步伐,盡量避免類似的悲劇重演。
起訴符合“法治”精神
最終,三分院于今年11月2日召開檢委會,采納了第二種意見,決定以涉嫌故意殺人罪對崔某依法提起公訴。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要堅持人民司法為人民,依靠人民推進公正司法,通過公正司法維護人民權益。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通過“命案”公開審查程序,三分院在案件辦理過程中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司法,為深化檢務公開、推進嚴格司法、確保檢察權在陽光下運行提供了有力的程序保障。
四中全會提示要“完善刑事訴訟中罪罰從寬制度”。三分院在辦理該案過程中,既慎用了不起訴的自由裁量權,又將在開庭審理時,通過提出量刑建議的方式,建議法院根據其法定和酌定的從輕情節,依法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宣告緩刑,努力實現法律效果與社會效果的統一,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通訊員 王榮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