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厲的“整治違法建設”措施,能否治得住蘿崗保利林語山莊部分別墅私挖的地下室? 羊城晚報記者 黃巍俊 攝(資料圖片)
文/羊城晚報記者 張林
各區領導繼成為“河長”、需要直接承擔治水責任后,還將成為轄區內違法建設的第一責任人。廣州市政府全體會議前日傳達了《廣州市嚴查嚴控違法建設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廣州市將建立違法建設查控信息管理平臺,市區街鎮都將組建固定督查隊伍專項整治違法建設。《通知》還強化了區領導的屬地責任,轄區月內新增違建3萬平方米,區委書記要引咎辭職。
違建數據庫年底建成
對于違建頑疾,廣州一直屢禁不止。《通知》明確,廣州將建立全市違法建設查控信息管理平臺(即數據庫),摸清存量,建立臺賬。市城管委主任危偉漢在會上表示,城管委研發了查控違法建設子系統,擬于6月底前全市開通違法建設案件數據庫和直報功能。
據悉,該數據庫將實現直報查控功能,實現市、區(縣級市)、鎮(街)三級違法建設數據直報、查控、查詢、統計和信息發布等功能,實現全市“一張網、一本賬”。由各級查違職能部門24小時內將查控情況錄入平臺,并將立案、查處情況在廣州行政區劃圖中標示。
城管部門根據分工,通過查違平臺,將涉及國土資源和規劃、水務、交通、林業和園林管理范疇的違法建設轉交相應執法責任主體,并向具有協查職責的部門發布協同查控信息,實現信息共享和部門聯動,建立統一查控臺賬,并作為行政監察部門問責的依據。數據庫將在今年12月31日前建成。“查控違法建設不是哪一家的事情,各級各部門都有責任,要各司其職,各盡其責,敢于擔當,各部門要配合。”市長陳建華表示。
市區都要組建督查隊
據介紹,納入查違平臺的在建違建項目,各鎮(街)24小時內發出執法文書,同步函告供水、供電、市散裝水泥管理機構等部門,分別落實停水、停電、停供預拌混凝土等措施,嚴控違建建成使用,禁止違建投用。供水、供電、供氣部門禁止向違建提供服務,對違建“轉供電”、“轉供水”或者私自接水、接電行為依法查處。屬地鎮(街)、村(居)、社禁止向違建當事人發放出租、轉讓及臨時經營場地使用等證明。
陳建華要求,市、區、街鎮三級都要建立固定的督查隊伍,“沒有隊伍是一句空話,市的監督力量向重點區傾斜,區的監督力量向重點鎮街傾斜,鎮的監督力量向重點村社傾斜,一級抓一級,抓出成效。”
《通知》還明確了整治違建的三個階段及重點打擊嚴查對象。2015年12月31日前是嚴打期,新增違法建設發現一宗拆除一宗。鎮(街)執法隊調查立案后3個工作日內要錄入查違平臺,依法自發現違法建設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決定,并依法在最短時間內予以拆除。確有執法困難的,在3個工作日內上報區(縣級市)政府,區(縣級市)政府在30個工作日內組織城管、法院、公安、國土規劃、建設等部門依法強拆。嚴打期重點查處存在安全隱患的違建。
此外,危偉漢透露,將根據巡查摸查的工作情況,對大型重點違法建設進行重點查處,列出黑名單,并根據工作情況,啟動黃紅牌提醒和問責制度。
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
《通知》強化了區委書記的屬地責任,要求堅持屬地管理、誰主管誰負責,各區要成立專項整治工作小組,區委書記、區長掛帥。區黨政主要領導為查控違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負責人;承辦單位領導及經辦人為直接責任人。
《通知》同時明確了具體的追責情況: 一個月內出現新增違法建設建筑面積達1萬平方米以上的,對直接責任人通報批評,對主要責任人誡勉談話,對第一責任人責令作出書面檢查;一個月內出現新增違法建設建筑面積達2萬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責任人引咎辭職,主要責任人停職檢查,第一責任人公開道歉;一個月內出現新增違法建設建筑面積達3萬平方米以上的,直接責任人免職,主要責任人責令辭職,第一責任人引咎辭職。區(縣級市)級以下的干部追究責任的標準由各區自行制定。新增違法建筑面積依據查控違法建設信息管理平臺(數據庫)及巡查、檢查等信息得出。
《通知》還要求各鎮街每周上報、區政府每月上報違建整治情況。對于查控違建工作不力、轄區新增違建較多、違法建設問題較突出的區和鎮街,按照《廣州市查控違建建設累積計分和紅黃牌提醒暫行辦法》給予紅牌、黃牌提醒,全市通報。
整治時間表
第一階段:
5月15日-7月15日
核查登記在建違建,摸清存量建立臺賬。對發現的正在實施或停工尚未建成的違建,全面停工檢查,分類處置
第二階段:
7月15日-12月31日
嚴查嚴控違法建設,全面查處拆除新發現的違建,對未能按期拆除的違建,禁止投入使用,做到違建“零增量、減存量”
第三階段:
長期
建立長效機制,建立查控違建工作新常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