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別是李君梅在“幽靈”一場戲中,以高度歌舞化、性格化的知性表演令觀眾如醉如癡,將全劇營造的人文精神提升到一個新的高度。劇中,“夢游”的帶燈與“瘋子”的對話,意味深長,這場戲通過浪漫神交的意境營造,歌舞宣泄的戲劇行動,把帶燈的心中理想與現實矛盾的糾結“極端”對應起來,形成強烈的視覺沖擊乃至心理沖擊,經歷“刮骨療毒”般的苦痛反應,收到驚世駭俗的舞臺藝術效果。帶燈以自己正常的“非常”行動,挺起一個“弱女子”勇于社會擔當的正義脊梁。
原著作者賈平凹在看過演出后,對李君梅給予了高度贊譽:“演員演得相當不錯,主人公帶燈這個角色在唱腔上豐富了以往花鼓戲的唱腔,演員的唱功也非常好,演得特別投入,質量特別高。”導演徐小強也肯定:“李君梅的表演有一種非常樸實、含蓄的美,除了純正、嘹亮的唱腔外,她還特別善于人物內心的捕捉,將人物形象塑造得很豐滿,是個不可多得的演員。”
藝術映照生活 小人物弘揚正能量
賈平凹過去的作品多帶有點魔幻色彩,但《帶燈》這部作品卻直面現實,非常貼近生活,故事情節也非常縝密、嚴肅。根據同名小說改編的花鼓戲《帶燈》,講述了女主人公帶燈從農學院畢業后被分配到偏遠山鄉櫻鎮,成為一名綜治辦主任后,在矛盾中履行著鄉鎮干部的職責,兢兢業業,愛憎分明,不甘與黑暗和邪惡同流合污,努力以自己微薄之力改變基層錯綜復雜局面的故事,與原著保持了同樣的故事基調,真實展現了當前中國基層社會的現狀。情節曲折,發人深省,耐人尋味,從一個中國鄉鎮的角度,折射出了中國正在發生的震撼人心的變化。
不同于傳統經典作品的戲劇沖突,往往或發生于敵對勢力,或正邪人物之間,《帶燈》面對的或是自己的直接上級和同事,或是有保護傘支持仗勢欺人的村干部和貪婪的暴發戶,常常體現在如何對待上訪與上訪人,是堵還是疏;對群眾是滿懷關愛、一腔熱情,還是冷漠、敷衍、推諉;對壞人壞事和突發事件,是挺身而出、敢于斗爭,還是退避三舍、逃脫責任……更多體現于鄉鎮干部經常面對的小事小情,而正是在處理這些日常矛盾小事小情中,表現了帶燈高度的責任感和同情心及一心為民的自覺。
雖然花鼓戲《帶燈》揭示的是基層政權所存在的嚴重問題和鄉村社會的危機象征,但該劇的基調卻是昂揚向上的。這不只是該劇從許多細節上對改革開放所帶來的農村變化和農民法制意識、維權意識的覺醒和自覺的肯定,及初步擺脫貧困后農民對社會公平正義的自覺期待等等,更重要、更關鍵的是該劇對帶燈這一有血有肉、有理想有行動、有勇氣有智慧,忠貞愛民的鄉鎮青年女干部形象的成功塑造和有力展現。正是帶燈這個與黨同心、與民同德,代表了鄉村前途方向的共產黨人形象,成為廣大鄉村群眾的希望,如一盞明燈驅散著櫻鎮上空的云霧,迎來了櫻鎮世界晴朗的天空。既有前面劇中所鋪墊的王后生等百姓的聯名告狀信,又有終于識破了鎮上主要負責人真面目的帶燈、竹子的情況反映,及元黑虎、薛換布等鄉村黑惡勢力聚眾斗毆的劣跡照彰,自我暴露。在上級領導干預下,櫻鎮政府的正風換人,除弊懲惡,既是當今中國社會的現實,也是櫻鎮形勢的必然。正是這一結局,一掃小說原作中帶燈人生命運的失敗感和悲壯色彩,具有了更具現實意義和時代真實的正劇效果。主人公“帶燈”的小名“螢”,賈平凹之所以取名為“螢”,也在于暗夜精靈螢火蟲自身的寓意。“螢”照鄉村,“返”射現實。劇中,主人公“螢”用她的柔弱之光、溫和之光、善良之光,照耀著包羅萬象的民生天地,漫灌并滋潤著共和國巨大的民意基礎。